福建安溪农村现15层“家族合建楼”引热议:从个案看宅基地合建与规范建房新要求

近日,一段网络视频记录了福建泉州安溪县虎邱镇竹园村一座独特的建筑——在低矮农舍环绕的山区,一座15层高楼拔地而起,外观与城市小区楼房无异,引发网友热议。

这座被称为"大金楼"的建筑,实际上是当地周姓家族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农村宅基地利用方式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大金楼已建成近10年,是由周姓家族多户人家共同申请地基、联合建设而成。

70岁的周先生作为住户之一介绍,当时家族内多户在拆除老房后都需要建设新房,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家族向镇里申请了几百平方米的地基进行联合建设。

最终建成的楼房规模为地上地下共15层,其中地下两层设置为车库,一楼可用于商业经营,二楼至十二楼每层设置两套住房,共22套。

每套房屋面积约200平方米,户型相同。

楼内配备电梯等现代化设施,居住舒适度较高。

从人口构成看,这座楼房承载了一个庞大的家族。

周先生表示,从叔叔辈到孙辈,楼内现已形成四世同堂的格局,常住人口超过100人。

由于许多家族成员在外地工作生活,平时楼内仅有二三十人居住,但每逢春节等重要节日,全家人返乡团聚,楼内便呈现热闹景象。

这种多代同堂、多户共居的生活方式,既体现了传统家族观念,也反映了现代农村人口流动的特点。

关于这座高楼的审批合规性,记者进行了多方核实。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农民房地基问题由该部门负责,而层数和高度问题则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称,由于大金楼建于近10年前,当时农民房审批权限由各乡镇负责。

虎邱镇政府工作人员解释,大金楼之所以能建成15层,是因为当时允许多户人家共用一个地基进行联合建设,因此可以建设更高的楼房。

该工作人员同时指出,现行政策已不允许建设如此高度的农村住宅。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安溪县政府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了《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规定》。

新规定明确规范了农村住宅的建设标准:农村单户村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5米(含屋面楼梯间);采取多户联合建设三层以上住宅的,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250平方米以内。

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农村宅基地管理从相对宽松向更加规范化方向发展。

大金楼的出现反映了农村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农村人口虽然外流,但传统的家族聚居观念依然存在,多代同堂的生活方式仍被许多家庭所接受。

另一方面,农村宅基地的有限性与家族扩展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多户联合建设成为一种解决方案。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但也带来了规划管理的挑战。

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新规定的实施,类似大金楼这样的大规模多户联建项目将难以再现。

新规范通过限制建筑高度和单户面积,既保护了农村风貌,也防止了无序扩张。

同时,这也要求地方政府在尊重农民建房需求与维护规划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农村住宅建设政策。

"大金楼"的故事既是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生动注脚,也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新课题。

如何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满足农民多元化居住需求,需要政策制定者以更系统的思维、更精细的管理来作答。

这个矗立在闽南山村的家族高楼,其意义已超越建筑本身,成为观察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