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强化找矿成果发布管理 新规剑指虚假宣传与信息失真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找矿成果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矿产资源找矿成果信息发布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一举措是对现有管理制度的深化完善,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找矿信息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

找矿成果关系重大。

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是反映国家资源家底的重要国情国力数据,是矿产勘查开采领域的基础性信息,对于掌握资源形势、制定产业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同时,找矿成果也是重要的经济信息,直接影响矿业开发、资本市场融资等经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自1999年以来,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找矿成果发布管理制度体系。

2012年相关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对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进行了规范。

202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了固体矿产、油气矿产等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对相关术语使用和发布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随着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不断深入推进,各地找矿成果不断涌现,正值"十四五"收官总结阶段,社会各界宣传找矿成果的意愿强烈。

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单位出现了信息发布不规范的现象。

矿保司负责人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夸大宣传、随意披露未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信息、用语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情况,这些问题给社会公众造成了较大误解,产生了负面影响,也不利于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决策。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做好找矿成果宣传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找矿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找矿成果发布不是简单“报喜”,而是关乎资源安全、产业决策与公共信任的严肃信息工作。

把好评审关、术语关、平台关和责任关,既是对市场负责,也是对国家资源家底负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坚持真实、规范、克制与透明并重,才能让找矿成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与资源安全保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