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在散文《我也曾经是“文学青年”》里,坦白讲述了自己当年的青春岁月。他说自己早在三十到四十年前就是个写东西的“文青”,从初中开始就写了不少诗歌,到了高中毕业还专门给自己凑了本“手抄本”。那个年代还没有电脑,铅字印刷是个稀罕物,而且因为怕惹麻烦,这手抄本在“文革”中全被烧掉了,现在只记得一句你默默无言的晚香玉哟。尽管那时这种模仿五四新诗人的句子容易挨批,但易中天还是坚持了下来,后来他成了革命青年,跟着口号去边疆呆了十三年。 在新疆的日子里,他把诗写得很有“革命的豪情”,比如“冲开弥天的雪阵”,还会用“热死人的三伏天”这种工农兵的语言来写生活。杨牧、章德益这些人都是郑兴富老师的学生,当时大家都在最底层的农场干活,郑兴富家成了我们的联络站和接待办。大家都能在他家吃住得到款待,虽然那会儿吃饭凭粮票,没介绍信住不了招待所。 虽然我们是“革命文青”,但也想写得文学一点。郑兴富先生很欣赏我的诗,他甚至用最土的大白话给兵团战士讲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现在想起来这是一段宝贵的经历。有对在新疆生活过的企业家夫妻说我成功跟写诗有关系,因为写诗有激情、想象和节奏感。不过他们没提到当时我可是个革命文艺战士,熟悉工农兵语言还得用得得心应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