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呼和浩特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合力推进 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6.59%屏障更稳固

"十四五"以来,呼和浩特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调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收效良好;此时期的生态建设既是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响应,也是该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从生态修复的规模看,呼和浩特市过去五年完成林草生态建设257.96万亩,防沙治沙70.39万亩,两项指标均超出规划目标,其中防沙治沙超目标23%。森林覆盖率从2021年的15.78%上升至16.59%,虽然增幅看似不大,但干旱半干旱地区实现这样的提升并非易事。同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表明草原生态系统的恢复工作已步入稳定阶段。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呼和浩特市作为重要实施区域,六期建设任务228.41万亩已于2024年提前6年完成。这标志着该市防护林建设已从快速推进阶段转向成果巩固提升阶段,今后工作重心将更多聚焦于已建成林草的管护和效能发挥。 湿地保护工作同样取得突破性进展。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率提高至35.2%,建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及多处保护小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这些举措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也为城市防洪、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创造了条件。 资源保护体系的强化是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充分表明了该市在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治上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呼和浩特市在推进生态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与经济的协同发展。该市建成林草湿碳储量数据库,全市林草湿碳资源储量达7000多万吨,为碳汇交易奠定了基础。目前已拥有林草企业306家,林草产业形成4条主导产业链,产值突破100亿元。这表明生态建设不仅改善了环境质量,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点。 在管理创新上,呼和浩特市建成自治区首个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了生态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同时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生态保护责任体系。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

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呼和浩特的实践印证了生态治理的乘数效应。碳中和目标引领下,这座北方城市的绿色发展路径筑牢了生态安全底线,也探索出资源型地区转型的可持续方案。未来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仍需在科技创新与制度完善上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