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其强互动性、广传播范围和高交易效率,迅速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然而,这一新兴业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直播间,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频发,市场乱象日益突出,亟待规范和治理。
从现实案例看,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小觑。
一位拥有超过2200万粉丝的头部主播曾在直播间销售红薯粉条,反复承诺产品由纯红薯制作、不含任何添加。
但经监管部门抽样检测,该产品竟未检出任何红薯源性成分,属于典型的虚假商业宣传。
监管部门对涉事主播所在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165万元的处罚,对生产企业更是处以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70多万元。
类似的虚假宣传案例并非孤例,另一网红主播因推销虚假引人误解的月饼产品,其所在公司被罚款6894万元并责令停业整改。
问题的根源在于直播电商的特殊性质和监管的滞后性。
作为一种新兴电商模式,直播带货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责任界定不清,导致各环节主体对食品安全责任认识不足。
许多直播营销人员在开展活动前,对所销售产品的性质、成分、功能缺乏清晰认识,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能获取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直播过程中则随意进行虚假宣传。
平台方对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核不严,对销售商品的信息真实性缺乏有效监督。
这种多方面的责任缺失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社会反响强烈。
为破解这一困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网络食品电商领域出台了新的监督管理规定。
该规定最大的创新在于首次明确了直播电商经营者的完整构成,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
这四类主体环环相扣,构成了网上食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
规定通过层层厘清责任,为每个环节建立了明确的"责任清单"。
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而言,需要对入驻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和制止。
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规定。
直播营销人员,特别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名人、网红,应当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对相关食品信息进行核验,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三年时间备查,同时应当履行查验义务,确保信息真实,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则应当对所服务的直播营销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食品销售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通过建立全链条的刚性约束机制,使得每个参与者都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责任边界,有助于形成"人人有责、层层把关"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规定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明确禁止,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规定的实施也对直播电商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直播平台需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
直播营销人员需要提升专业素养,在追求商业效益的同时,更要重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这种转变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增加各方的成本和负担,但从长远看,有利于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推动整个行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
直播带货已成为重要的消费场景,但越是新业态越需要以制度夯实底线。
以《规定》为抓手,把责任压实到链条每一环、把合规贯穿到交易全流程,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回应,也是推动行业走向规范、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
唯有让“守法合规”成为共同的底层逻辑,直播电商才能真正以诚信赢得流量、以质量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