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回应“羁押821天后获不起诉又遇赔偿中止”关切: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

2021年8月,时任物业公司经理的史某辉被昌江警方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带走,随后被羁押821天。期间存在程序问题——警方未出示法律手续即实施强制措施。2023年10月,经当事人申诉,法院决定取保候审。至2025年5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按理说,该决定应该为事件画上句号。但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后,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罪新立案,中止了赔偿。这一举动引发法律界质疑。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后,除非发现新事实证据,否则不应随意中止。 这个案件暴露出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机制存在漏洞。当事人陈述的审讯方式与依法办案原则形成反差。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不起诉15.8万人,同比上升12.6%,但类似的程序反复现象仍然存在。 联合调查组的成立被视为积极信号。调查将重点审查初始羁押合法性、赔偿中止依据充分性、跨部门办案规范度。有分析认为,此案可能推动海南完善司法纠错与赔偿衔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强调的赔偿听证实质化改革或在此案中得到实践检验。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从被羁押821天到获得不起诉决定,再到赔偿程序的中止,这若干变化背后反映的是对程序正义、证据规则和权力制约的深层思考。当前的联合调查将有助于厘清事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唯有如此,才能让公民对司法制度充满信心,推动法治建设向更加成熟、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