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物业的服务,从2021年6月开始就开始拒交物业费、水费还有公摊电费,一欠就是四年

广东惠州惠城区人民法院最近调解了一个闹得挺久的事儿,就是小区业主方某因为不满意物业的服务,从2021年6月开始就开始拒交物业费、水费还有公摊电费,一欠就是四年。这个案件其实挺说明问题的,不光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还能看出来现在大家遇到问题维权的时候咋选择路径是个大难题。 方某说他就是想给物业施加点压力,让他们把服务搞好点。但他单方面就不交费了,最后把自己给告上了法院。其实像这种事儿也不少见,现在大家对住得好不好要求越来越高了,这种纠纷也多了起来。有不少人觉得服务不行就可以不交钱当筹码去谈判,却忘了这是合同约定的。 法官杨文涛在调解的时候就讲得很清楚,服务有问题可以通过合法的办法去说,但直接就不交钱这事儿可不行。而且这种做法也会让物业没办法正常运营,容易导致恶性循环。 这案子背后其实有几个原因。首先是业主的法律观念不太对,没分清楚评价服务和交费用是两码事。客观上也因为解决纠纷的机制不太完善。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不管用了或者基层调解组织不管事了,业主的话就传不上去。还有就是物业本身压力也挺大的,长期被拖欠费用现金流就断了。 这种纠纷要是不解决好后果挺严重的。对业主来说可能会败诉赔钱甚至影响征信;对社区来说邻里关系容易闹僵;对整个社会的诚信也有冲击。 惠城区法院在处理这事儿的时候采取了先调解再化解的办法。法官没光讲法律条文而是深入去了解矛盾根源:一方面告诉业主别乱来有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让物业公司好好想想咋改进服务和沟通方式。 最后双方终于谈拢了:方某分期把欠的一万五多块钱补上;物业那边答应以后多跟业主聊聊天听听意见。这样处理既保住了合同的规矩又让服务能变好。 从长远来看得把这个机制搞完善点:一是要多宣传法律知识;二是要建好几层调解的网络;三是要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只有大家都知道咋按规矩办事、依法维权、大家一起参与治理这社区才能更和谐宜居。 这一纸调解书不光是解决了四年的恩怨更像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缩影。让业主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权、让企业把服务质量当回事、让社会形成共治的风气那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无数个像方先生这样的烦恼才能找到真正的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