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跑

为了把裁判文书公开做得更规范,最高人民法院这回专门发话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说了,在司法公开这个事儿上,“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咱们国家统一的公开平台,本来有一套很严格的规矩。 可最近发现有些上网的文书出了岔子,该写法官名字的地方没写全,甚至连案号都给模糊处理了。这种做法完全跑偏了。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直接点名批评,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姓名,上网时绝对不能隐去。要是还有文书瞎搞把法官名儿给隐了,那就是大错特错。这也给法院提了个醒:必须按规矩来,杜绝那种想当然的自我加码行为。 大家都知道,裁判文书不光是个结果记录,更是审判人员依法办案、专业判断的证据。法官在上面签名,就是对自己负责、对法律负责。要是把本该公开的审判者信息藏着掖着,那是既没道理又会让老百姓心里犯嘀咕的。 法官敢于具名说明啥?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有自信。这种做法传递出的职业形象很光明磊落,能让老百姓更信任司法程序。最高法这次及时规范就是为了把这道防线守严实。 咱们国家搞法治建设得靠透明才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跑,老百姓心里才有底。这次最高法的动作再次表明了决心:要坚持依法公开、规范公开,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大家对法治的信仰。 各级法院都得拿这事儿当镜子照一照,严格按照制度来办事。只有这样提升公开质量,才能让老百姓在每个案子里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