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类新型网络平台引发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些平台以"积分商城""电商分期"等名义运营,表面上是电商购物平台,实质却是在从事网络放贷业务。
用户在申请所谓"购物分期"后,并不会获得实物商品,而是收到一笔实质性的消费贷款。
这种以虚拟交易为掩护、规避金融监管的模式,已成为当前金融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
从运作机制看,此类平台的"商城模式"与传统助贷方式存在本质区别。
传统模式中,借款人提交申请、完成贷款匹配后才收费。
而"商城模式"则在用户尚未放款阶段就预先收取会员费、服务费等各类费用。
平台以发展会员为名吸纳潜在贷款客户,收集个人信息并与资金方进行匹配。
在此期间,各类费用已被扣取,但平台并不保证后续融资成功。
若用户最终匹配到资金方,放款流程则隐藏在虚拟"消费"环节中——用户名义上"购买"商品,实际未收货,获得的是以"消费分期"为名的贷款资金。
这种运作模式并非个案。
2025年初,有媒体报道指出,某些自称"积分购物平台"的应用,主打"额度高至20万元""费息透明"等宣传语,但用户反馈与调查显示,其实际运营模式更接近高利贷平台。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类似的"商城"平台至少有上千家,单家月交易额最高可达2亿至3亿元,预估全年合计流水约6000亿元。
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助贷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近期正在筹备开设商城,以迎合市场需求并寻找新的发展空间。
从费率水平看,此类平台的综合成本畸高,严重加重借款人负担。
有消费者投诉称,借款5000元,先被扣除799元会员费,分期购买的手机比市场价高出2000元,最终实际年化成本超过36%。
这种通过拆分费用、隐匿真实成本的做法,使借款人难以准确了解实际融资成本,权益保护形同虚设。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操作方式规避了金融监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积聚了系统性风险。
许多商城平台以科技公司或非金融企业为主体,宣称自己仅为电商平台或信息服务中介,借此规避金融牌照要求与利率上限约束。
这类操作对金融秩序造成多重冲击:一是使大量高风险信贷业务脱离监管,积累系统性风险;二是通过包装将不符合放贷标准的用户"输送"给持牌机构,扭曲真实信贷风险画像,干扰正常风险定价;三是为不合规资金方提供隐秘放贷通道,成为"影子银行"的温床。
专家指出,此类平台的存在还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那些通过规避监管获利的机构,对严格遵守规则、将利率控制在24%以下的合规金融机构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公平市场环境,破坏金融生态。
治理此类乱象,需要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
金融监管部门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此类"以商城为名、行贷款之实"的平台定性为金融活动或金融中介服务,无论其外在包装形式如何,均应纳入金融监管范畴。
尤其要对发放贷款前收取"会员费"等变相"砍头息"的行为予以明令禁止、严厉打击。
在司法实践中,应确立"综合融资成本"概念,将利息、担保费、会员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纳入计算,作为判断是否违规超标的核心依据,坚决遏制通过形式创新抬高实际利率的行为。
同时,必须压实资金提供方的源头责任。
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须独立承担风险管控核心职责,严禁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外包。
应对合作渠道实施全流程穿透管理,严格审查其商业模式与收费结构的合规性,坚决切断与从事"虚假购物""前置收费"类平台的合作链条,并建立相应连带责任机制,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
此外,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应加强金融风险提示,通过案例解析等方式普及消费贷款真实成本的计算方法,提高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
新型金融乱象的治理考验着监管智慧与执行力度。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既要防范"一刀切"抑制创新,更要警惕以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
只有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三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环境,确保金融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这既是对当前乱象的应对之策,更是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