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跟国家网信办共同搞了个新规定,打算好好规范一下网上的交易秩序。因为现在平台经济发展太快,虽然给大家的消费和就业带来了很多好处,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有些平台利用自己制定规则的权力、数据和技术优势,把商家逼得不得不“二选一”,或者随便改服务条款,甚至用算法来搞价格歧视。这种现象不仅让老百姓觉得心里不舒服,也让行业的长期发展受到了影响。 为了回应社会的关切,解决这些市场乱象,两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把问题当成导向,从多个方面下手,比如规范平台制定规则的程序、给平台的经营行为画好红线、建立健全争议处理和监管机制等。这个办法的目的是为了重塑一个更加平衡、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这次新规有三个主要亮点。首先是强化规则透明度,保证大家都能知情参与。以前平台修改规则太快、没通知到大家,导致商家和消费者都挺被动。这次新规要求平台修改一般性规则至少提前7天公示,重要内容修改至少提前15天公示。同时还得在首页显眼的地方把规则内容一直挂着,方便大家查找和查阅历史修改记录。专家说,这就是为了把平台规则制定从“暗箱操作”变成“阳光运行”。规定好公示时间给了商家和消费者反应调整的时间,留着历史版本也能在以后查账和认定责任时派上用场。更重要的是新规鼓励平台在修改规则时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对于大的调整得听听相关经营者、消费者还有行业协会的意见。这样一来就能把单向决策变成多方参与协商共治了。 第二个亮点是给平台划定了明确的行为红线,精准打击那些不公平的市场现象。《办法》里直接列举了平台不能做的那些事,比如通过搜索降权或者限制流量来强制商家“二选一”,不让商家接受不合理的售后模式,强制捆绑搭售非必要服务或者强迫参与促销活动等等。这些规定正好解决了中小商家常遇到的“被动捆绑”和“成本挤压”的问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也特别回应了大家反映强烈的“大数据杀熟”问题,规定在同等交易条件下不能对老用户实施价格歧视。同时还规定了不能随意变更会员协议或者减损会员的权益。 第三个亮点是健全了纠纷处置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局面。新规要求平台在限制商家或者消费者时必须说清楚理由和依据,还要提供申诉渠道。对于违约金这些设定必须合理并且公开计算标准。在处理纠纷时举证责任也要公平分配。在监管层面上市场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还要加强协同合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对违规的平台可以责令整改、约谈负责人甚至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鼓励平台定期发布合规报告或者引入第三方审计来促进自我监管。 总之这个《办法》是对以前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也是为了构建适应新业态发展的长效治理框架。它把平台规则本身纳入了规范化监管视野里面抓住了平台经济治理的关键环节。随着这个新规落地执行和监管合力持续增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公平的网络交易空间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