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破窗取aed,要让每一个好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就在最近,山东威海发生了一件挺令人感动的事儿。有个市民突发心梗,家属赶忙打了120,结果听说附近有个车载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他们给车主打电话没人接,情况特别紧急,于是就把车窗砸了拿了AED救人。事后家属也主动联系车主说明情况,还愿意赔修车的钱。车主听了也挺理解,最后没要赔偿。这事在网上传开后,大家都觉得车主挺有“大爱”,不过也有人疑问说,为了救人弄坏别人车窗到底合不合适。其实咱不能老指望好人出现,得想办法让好人在做好事时别担心受怕。 抢救得及时的两个关键是人手和设备。这里的“人手”不光是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像家属这种冲到最前面的人,还包括那些设备的拥有者,比如这次被砸了玻璃的车主。法律上对这两个角色都有保护。民法典规定了“好人法”,就是说好心救人的人不用担责。另外对于设备所有者,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一般也不用自己赔。 除了公共场所多放点AED,私人配置这东西也挺重要的。因为咱们国家现在平均每10万人才有不到50台AED,公共场所固定的那些又不够用,遇上突发情况来不及。而车载AED能跟着人到处跑,能很大程度上补上“黄金4分钟”的空白。现在越来越多车主自己装车载AED了,说明大家的安全意识上来了。 要想把这个事做大,光靠个人不行。得有社会各界都重视生命至上这个共识,还得靠制度来保障设备的作用。现在大家是自发买、企业也在帮忙推、平台在整合资源,但长远来看还得政府部门和专家来研究怎么把这些“流动急救站”都连进整个网络里去。司法机关也得赶紧出台更细的解释和指南,把大家的顾虑都打消掉;企业也可以多生产点好用的急救产品;银行也可以给车主们弄点专门的保险套餐…… 总之就是希望咱们能齐心协力呵护大家自发的社会责任感,让更多的好人敢及时出手去做好事。 原标题:《上观时评 | 家属破窗取AED,要让每一个好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栏目主编:简工博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