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那天,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得到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个关于增值税起征点和征管事项的公告。这事儿跟个人交税有关系,咱们一起看看。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弄了个通知,把起征点的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怎么用给讲清楚了。这个公告给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提了一下,以前每次500元,现在改成1000元了。这个变化得从今年开始算,大家多关注下。还有哦,有些情况不能按照这个标准来算,比如出租不动产、卖报废产品这种情况,这些人就不能按次来算了,得按一个月的销售额来算,就是10万元这个标准。大家别觉得太复杂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的黄立新所长说了,这样安排既公平又效率高呢。他解释说,让大家能多享受优惠,减轻负担,还有避免单独算税时出现问题。 另外呢,这个公告也说了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灵活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事儿。小规模纳税人要是没达到起征点标准的话,就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放弃免税去开专票。大家知道吧?增值税是一环扣一环的抵扣机制。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主要是为了下游客户能拿到专票去抵扣进项呢。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说了句很实在的话: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选择这笔交易要不要放弃优惠。单笔放弃享受优惠的话,不会影响其他交易继续享受优惠的。 总之呢,这一次政策调整确实挺便民的。给我们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带来不少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