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全球重要的矿产资源生产国,长期的资源开发利用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遗留了大量生态修复任务。
自然资源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仅完成了规划目标,更在生态恢复与经济社会效益转化上实现了新突破。
从问题的规模看,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2021年全国核查结果表明,亟需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面积超过630万亩,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生态环境破坏、土地资源浪费等多重问题。
这些矿山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以及青藏高原、"三北"工程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其生态修复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为系统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联合编制印发了《"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明确了280万亩的修复治理目标。
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立了省级层面的综合协调机制,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和管理制度,形成了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工作体系。
工作推进中,各地积极探索修复治理的新路径。
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既尊重生态自我修复规律,又充分发挥人工干预的作用。
同时,各地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利用型修复、综合性治理,将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实现了从单纯治理向综合利用的转变。
这些创新做法得到总结推广,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修复模式,营造了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中央层面通过部署68个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这些示范工程涵盖了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以及青藏高原、"三北"工程区等重点区域,代表了不同地理环境和矿种条件下的修复典型。
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各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深入开展。
从修复成效看,五年来的工作成果显著。
全国已修复废弃矿山超1.8万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近7000处,有效降低了矿山地质灾害风险。
治理边坡与采坑面积超25万亩,直接改善了矿区地形地貌。
生态恢复方面,新增耕地、园地面积约2.6万亩,新增林草湿地面积超15万亩,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
这些成效不仅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还通过提升采矿损毁废弃土地的利用价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
展望未来,自然资源部明确了进一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
将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在遏制增量的同时,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
在规划引导上,将完成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科学编制"十五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以用定治的原则,推动有条件地区历史遗留矿山"清零"。
在投入保障上,将推动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工具,探索形成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模式,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同时加强技术支撑,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学治理水平。
此外,还将加强宣传和国际合作,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讲好矿山生态修复的"中国故事",为全球矿山生态修复贡献中国经验。
矿山生态修复不仅是对历史的补偿,更是对未来的投资。
我国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的成果,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
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技术的持续创新,矿山修复将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