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喝酒出了事,大家得赶紧长点心眼,安全责任这块得抓严了。就在这个春节的前一天,河南信阳新县出了个大悲剧,打破了过节的喜气。一个33岁的男子聚会上喝完酒自己溜出去了,结果在这大冷天里没了气息。这不仅仅是个家散了,也暴露出大家对喝酒后人的安全问题根本没放在心上。 从目前的消息看,这事儿正好赶在跨年那个节骨眼上。当事人余某喝多了非要自己走,旁边的人连个照应都没跟上。他的一个朋友余某甲后来也说了,当时他们是开车去洗浴的,半道上余某突然非下车不可。虽然余某甲事后说找过他,但这大冬天的,看着人没了动静也不知道赶紧去追。 警察定的是意外事件,但这事儿背后的法律问题得好好说说。《民法典》里说得明白,一起喝酒的人要是没看好人出事了,是要赔钱的。这次余某甲虽说不是直接弄死他的人,但既然他是开车带人的组织者,没把余某送走就走了,这就有大毛病了。 最近这种酒后出事的案子不少见。法院判案子的规矩虽然不统一,但“谁错谁负责”是个基本理儿。看这次就是余某甲的责任,他开车带人就得把别人安全送回家。他没做到这一点,这就是他要赔钱的主要理由。 咱们现在社会变了样了,大家懂法了也知道维权了,但出事的风险还是挺大的。以后得想办法把规矩立起来,不光立法要严,执法也要严,大家都得参与进来。 像这种惨痛的教训实在是太沉重了。愿逝者安息吧,活着的人得好好反省一下。以后不管是聚会还是出去玩儿,都得把自己的安全和别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