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非法社会组织“披合法外衣”扰乱秩序风险仍存 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以“协会”“联盟”“基金会”等名义活动,利用公众对权威机构的信任,通过冠以具有国家层级或行业权威色彩的名称,制造“官方背书”错觉,进而开展收费培训、项目推介、评比评奖、认证授牌等活动,扰乱行业治理秩序,侵害企业与群众合法权益,甚至可能滋生骗取财物、泄露信息等衍生风险。民政部统计显示,2025年共处置非法社会组织930个,分类采取取缔203个、劝散339个、自行解散321个、引导登记67个,体现出对不同情形依法依规、精准施策的治理思路。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信息不对称,跨地域流动增加监管难度 从成因看,一方面,部分不法分子看中行业资源与信息差,通过“高规格名称”“跨行业联盟”“全国性平台”等包装吸引关注,以会费、服务费、评审费等方式牟利;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活动具有较强的跨区域、线上化特征,传播渠道多元,易借助网络平台快速扩散,给线索发现、属地管辖和证据固定带来挑战。加之一些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了解不足,辨别能力有限,为非法组织以假乱真提供可乘之机。 影响:损害群众权益与行业生态,削弱治理公信力 非法社会组织一旦形成链条化运作,往往通过“评优评奖”“资格认证”等方式影响市场预期,造成不公平竞争,挤压合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破坏行业自律机制。同时,受害主体多为中小企业和普通群众,容易出现经济损失与维权成本上升。更需警惕的是,冒用官方背景的行为会模糊社会公众对公共治理边界的认知,若不及时处置,可能对涉及的领域政策落实、行业管理与社会信任造成连锁冲击。 对策:突出“重点打击+科技赋能+联动治理+制度完善”组合拳 围绕突出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将伪装冒用官方背景、使用“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命名的非法社会组织列为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包括“全国钢铁产业商协会联盟”“中国传统艺术发展协会”“中国低空经济联盟”“远程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顶级烹饪大师匠传委员会”等,释放对“借权威之名行牟利之实”行为从严治理的明确信号。 线索发现上,持续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新技术手段风险识别、信息比对、舆情巡查等场景应用,同时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问题发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多地结合实际开展政策宣传和普法提示:江苏、吉林、贵州、河南等通过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形式加强解读,引导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主动识别、积极举报;山西依托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参与摸排,推动风险线索向前端延伸。 在执法协同上,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合处置,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江苏、河北等地推动跨地域协作,联合查办多起案件,回应非法组织跨省流动、线上活动频繁的治理现实;广西探索构建三级执法联动机制,促进力量整合和流程衔接,增强全系统“一盘棋”治理能力。 制度保障上,2025年民政部修订实施《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更明确管辖原则、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措施,为基层依法取缔提供更清晰的规则依据。地方层面,北京修订《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江苏编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手册》,以操作性更强的标准指引推动执法更加规范统一,减少执法尺度不一和程序风险。 前景:保持高压态势与长效治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下一步,民政部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工作,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并将治理重点从单点查处向源头防控、常态监管延伸。可以预期,随着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改进、线上平台协同治理更趋制度化、社会公众识别能力持续提升,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压缩。同时,分类处置中“引导登记”路径的运用,也有利于将符合条件、运作相对规范的社会力量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依法治理与规范发展”相统一的制度环境。
民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只有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部门协同、发动社会力量,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社会组织滋生蔓延,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