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统一涉企执法标准 12起典型案例彰显包容审慎监管

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一致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并随后公布了涵盖五个裁量阶次的12个典型执法案例。

这一举措标志着长三角地区在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市场主体众多,经济活动频繁。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着如何既要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要为企业创造宽松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

此前,由于三省一市在轻微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同样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理结果,这种"一事一议"的现象既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区域一体化建设。

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既要守住公平与安全的底线,也要给经营主体以合理的成长空间。

长三角三省一市以制度修订和案例发布同步推进,释放出稳定预期、规范权力、服务发展的明确信号。

下一步,如何让统一裁量真正落到每一次执法决定上,让企业在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将是检验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