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领域"带金销售"案宣判 国家医保局强化失信惩戒机制

问题——“带金销售”变相买断处方权扰乱诊疗秩序; 据法院刑事判决书,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被告人陶某某为获取更多商业利益,向鄂州市中心医院有关医生“打招呼”,暗示处方中增加某品牌“高渗海水鼻腔喷雾器”的使用,并按处方量以固定标准支付回扣:30ml规格每支30元、125ml规格每支45元。2016年至2024年,陶某某累计向处方医生行贿46.5万元。法院认定其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没收其退出的违法所得16.5万元上缴国库。国家医保局在通报中指出,此类行为实质是以不正当利益“买断处方权”,让医药产品销售从临床价值导向偏向回扣导向。

医药购销行贿案件的处理表明了依法整顿医药流通秩序的态度。这类案件不仅是个别企业和医生的违法问题,也暴露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中仍需补强的环节。随着价格监督、信用评价、司法打击与行政约束共同推进,多维治理体系正在加速完善。但要从源头减少此类问题,还需推动医疗机构用药决策更科学、更透明,完善医生薪酬制度,切断经济利益与处方行为的直接关联,才能更有效保护患者权益与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