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过程中,一些领域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微腐败”,并伴随行贿“围猎”与利益输送的隐蔽化、链条化趋势。
征地拆迁、垃圾清运、殡葬管理、民生资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环节,权力运行与资源分配交织,若监督不到位,易滋生“蝇贪蚁腐”。
同时,行贿行为作为腐败的“诱因”和“推手”,往往与受贿相互勾连,形成从“找关系”到“办事项”的灰色利益网络。
司法领域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也可能对公平正义造成直接冲击。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腐败多发易发往往与权力集中、程序不透明、监管链条断点以及基层治理压力叠加有关。
一方面,部分民生项目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主体多、审批环节复杂,制度执行稍有松动就可能被钻空子;另一方面,少数人员法纪意识淡薄,把公共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甚至利用照护、托管等弱势群体保护链条相对薄弱的领域实施侵吞。
报告披露的街道工作人员利用托管智力残疾人财物之便侵吞资金案件,折射出个别基层管理环节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制衡不足等问题,也提示要在“看得见的民生”处筑牢制度堤坝。
与此同时,部分市场主体或中介机构以不正当利益“打点关系”,推动形成“围猎—被围猎”的利益闭环,加剧腐败的扩散性与传导性。
影响:对腐败问题的精准打击,既是维护法治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
上海检察机关报告显示,全年起诉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480人,体现了对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的力度与常态化态势;聚焦民生领域起诉“蝇贪蚁腐”319人,表明惩治重点进一步向群众身边延伸,有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行贿犯罪起诉126人、同比上升29.9%,并联合追缴违法所得1亿余元,释放出对“破坏公平竞争、污染政治生态”行为从严治理的鲜明信号。
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实现有罪判决率100%,有助于以刀刃向内的姿态守护司法公信,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
对策: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关键在于把“惩治震慑”与“制度约束”贯通起来。
其一,持续强化与监察机关等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依法规范、程序严密、证据标准统一,在依法惩治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二,紧盯民生领域易发多发环节,推动形成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过程监管到结果验收的闭环治理,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领域,应完善人员管理、财物监管与第三方监督机制,防止“看护之便”变成“侵吞之机”。
其三,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打“收钱的”,也打“送钱的”,通过案例发布、追赃挽损、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行贿成本,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其四,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聚焦司法领域职务犯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整肃司法腐败,守住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前景:从报告呈现的办案重点与机制举措看,反腐败斗争正在向“全链条打击、全周期治理”演进:既强调对高级别职务犯罪依法惩治,也更加注重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抓受贿端,也持续加大对行贿端的惩治和追缴力度。
可以预期,随着法治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将更加透明可控,基层治理中的监督短板将逐步补齐,市场主体也将面临更清晰的合规边界与更严格的违法成本约束。
与此同时,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将进一步强化社会对规则和底线的共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上海检察机关的年度反腐"成绩单"既展现了持续高压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折射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紧迫性。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