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车不看后面直接开车门,结果把行人撞了

在咱们的日常生活里,网约车可真方便,早就成了城市交通的重要成员了。不过呢,这种出行方式也带来了一些让人头疼的问题。你听说过“开门杀”没?就是乘客下车的时候,不看后面直接开车门,结果把行人撞了。最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刚判了一个这样的案子,真是把大家给看明白了。事情发生在2024年10月,司机傅某把乘客送到了目的地,这时候乘客想下车也没仔细看后面的情况,直接打开了车门。结果正好有行人王某在走呢,撞上了就受伤了。后来警方一查,说是司机傅某在这事儿里负全责,行人王某没责任。那王某肯定不服气啊,找司机傅某、还有租车公司、保险公司一起打官司呢。 大家伙儿争论最多的就是:保险公司要不要赔乘客这一下车门引发的费用?这关系到伤者能不能及时拿到钱。合川区人民法院给出了个说法:按《民法典》说的机动车撞了人怎么赔的顺序来办。先让交强险赔,不够了就让商业三者险接着赔。要是还不够或者没买商业险,那司机傅某自己就得掏腰包。 法院又琢磨了一下:司机傅某是营运车辆的司机,停车选地点还得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吧?他要是马虎没尽到责任,那乘客下车的时候也没看看后面是不是安全的。这两个人一疏忽一块儿导致了事故发生。从整体看,“机动车一方”不光指司机一个人哦。这起事故里乘客开车门下车是坐完车的最后一步了,造成别人受伤肯定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下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一共给王某赔了8万多块钱,这事儿也就一次性解决了。这个判决不光帮王某讨回了公道,还跟大家说清楚了“开门杀”这类事故里保险公司该怎么赔。以后大家开车可要小心点啊:司机得把车停稳当、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乘客得记着观察一下再慢慢开车门。只有大家都守规矩了,道路才会更安全、出行环境才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