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州罗源法院处理了一桩民间借贷的案子。原告陈某把雷某告上了法庭,说他借了1万块钱给雷某,到现在也没还。林小明律师给红星新闻记者解释了一下,这件事最后没搞成。陈某说2024年11月雷某因为还信用卡需要钱,向他借了1万元。陈某没要求雷某写借条,而是分两次各转了5000元给他。后来陈某一直催着还钱,结果雷某不认账,还说那是陈某还之前信用卡套现的钱。 法院看了看这事儿,觉得这个诉讼请求很难成立。为什么呢?因为陈某只能拿出微信转账记录当证据,没法证明他们俩之间真的有借钱的意思。要是你要借钱,最好还是写个借条吧。雷某说这个钱是还之前的欠款,还拿出了聊天记录来作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间借贷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得有借钱的意思,二是钱得真的转过去了。光有转账记录不行,这只能证明钱转了过去,不能证明是借给对方的。所以法院就驳回了陈某的请求。 林小明律师觉得这个判决挺合理的。他说根据法律规定和举证规则来看,法院做对了。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说明有转钱这回事儿,没法说明是为了啥。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也说过,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说明有这个动作而已。民间借贷这个事儿啊,得是双方都点头同意才行。 林小明律师建议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点儿。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这些电子证据如果是真的、合法的、相关的话是可以作为证据用的。 跟熟人借钱的时候别光图个方便就不打借条了,以后万一有纠纷就麻烦了。 林小明还说了一个事儿:比如你急用钱周转一下啊、下个月发工资再还给你啊这些话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实在不方便写借条或者签合同的话,最好是在微信上明确一下这笔钱是什么性质的吧。比如“雷某刚才转给你1万块是借给你还信用卡的”。 还有谭敏涛律师补充说:千万不要光截图聊天记录啊,原始的那些东西也得保存好哦! 最好是通过手机号添加好友或者实名认证过的人来联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