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人贩子”的严惩不贷

咱们先说个时间节点,2012年到2025年,这中间的事儿变化可真大。有个事儿跟大家说说,最高人民法院那边透了个底,刘言是中青报的记者,他在4月2日这天从北京传来消息说,这几年中国持续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综合治理措施也逐渐落实到位。现在的情况是,这种案件的数量总体上是往下掉的。比如咱们拿2025年和2012年对比一下,峰值都下降了77.95%。 最高法表示,对这种人贩子,法院的态度特别坚决,那就是严惩不贷。各级法院都会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把这些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人贩子”给重拳打下去,绝不含糊。尤其是那些拐卖集团的头目、或者强抢、偷盗儿童的人、或者拐了好几个人、或者还干出奸淫妇女或者让被害人精神失常这些事儿的人,法院会给他们重判。要是按照法律应该判死刑的,法院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现在这些犯罪分子也开始变得狡猾了,他们换了新花样。以前那种绑架、强抢、偷盗这种暴力手段越来越少了,更多的是用欺骗这种非暴力手段来拐卖人;还有就是通过网络来拐卖的情况越来越多,买卖双方和中介都在网上聊天、联系交易,突破了地域限制,特别隐蔽。数据显示了一个情况:2021年到2025年这几年里,全国各级法院判处的拐卖妇女儿童的被告人里面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要高出10个百分点。 另外法院在严惩拐卖犯罪的时候也不忘打击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对那些收买后还有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人会依法数罪并罚;对那些违法办理或者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的人也会依法定罪处罚。总之就是既打“卖方”也打“买方”,把这个“买方市场”给遏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