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事吧,张某在广州番禺法院告了一家餐馆。他说他吃完餐馆做的牛肝菌后,头晕恶心得不行,最后确诊是蘑菇中毒了。他住院住了三天,现在想讨个说法。餐馆那边一开始还理直气壮,说别的顾客吃完都没事,怎么就他倒霉呢?广州番禺法院可没买账,直接给判了。 法院直接指出,商家不能因为大部分人都没吃出毛病就不管张某了。哪怕只有他一个人身体出了问题,那也是店家得赔的。最后把餐厅判赔给张某医疗费、误工费这些一共6760.27元。 本来餐馆卖东西就该对质量负责。结果那店家还想甩锅,说大家都吃了没事,这也不行啊。法律就是为了保障个人权益的嘛,哪能让大家伙儿都躲得远远的就不管了。 这里面还细说了一下赔偿金额,除了看病花的那些钱之外,还给张某退了他当时花掉的餐费156元。反正就是要把这个责任给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