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威力变小了,也让人觉得“欺负人没什么成本”

新法这个事儿来了,专门冲着未成年那种特别恶性的欺负人行为下手,把执法给搞得特别硬气,好把保护社会的那层屏障给筑牢。先看最近在内蒙古五原县出的一档子事,一个才13岁的姑娘被好几个同龄小孩给围着打,打人的时候还逼着人家下跪,这种恶心情节在网上传开了,一下子把大家对未成年人欺凌的关注给顶到了风口浪尖上。这帮孩子动手不光是伤了身体还伤了心,也暴露了他们法治意识淡薄、没规矩的毛病。 以前法律跟不上趟和执法有难处,把有些违法的都给漏掉了。老规矩里对14到16岁的未成年人不太好下手,尤其是刚犯的行政事儿,往往是教育训诫一下就算了,想要拘留也太难办了。这样一来有些坏人就拿着年龄当挡箭牌屡教不改也没事。这种情况让法律的威力变小了,也让人觉得“欺负人没什么成本”。 今年1月1日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用了。这个新法就说了,对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要是干的坏事很严重、影响很坏,公安局就能直接给他行政拘留;如果一年内再犯一次同样的错,也照样拘留。这就给执法把依据给补齐了,也跟大家表明了态度:法律绝对不姑息任何暴力欺负人的行为,年龄再也不能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了。最近广东湛江那边也有类似的案子出来了,那些涉案的未成年人都被依法抓进去了,说明这新法在全国都开始管起来了,“违法就得抓、执法就得严”的风气正在慢慢形成。 对策上肯定得既把法律执行好也要把教育引导做好,搭个多元共治的体系。把严重的欺负行为依法惩治了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孩子的必须事儿。但光治不治不行,得用“惩戒加教育”的办法。公安得严格准确按法律办事该处理的坚决处理把权威立起来;家里学校社区也要多教孩子懂法、心里健康、行为守规矩;还得给受害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和法律援助。只有把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矫治这几个环节连起来才行。 未来肯定得靠法治的刚性力量建个长效机制来护航孩子成长。新法这次的使用是我们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细更科学的一步。以后还得总结经验建一套包括早期预警、行为矫正、社会回归的大系统。通过强化家里看着、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多做普法宣传这些办法慢慢把未成年人保护的大网给织起来。 只有法治力度和教育温度一块上,才能把那种欺负现象给遏制住给孩子弄个好的环境。法律每改一次都是对社会操心的回应。从以前的“处理不了”到现在的“该抓就抓”,不光是执法方法变了更是法治精神在未成年人保护这块儿更深入了。这也告诉所有人:不管多大岁数干坏事都得承担后果;也号召大家一起动手用严密的制度、细致的关怀给孩子们铺条知法守法、向着太阳长的路。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孩子的青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