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难”,不仅是帮助一个残疾人圆梦,更重要的是构建一个既能坚守规则底线又能包容并有效回应个体合理

顾先生,是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创建村的村民,他2024年把自家老旧危房进行了原址翻建。顾先生给妻子,一位一级肢体重度残疾的女士,安装了一个小型无障碍电梯井道。然而,由于顾先生没有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动工了,因此工程被长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叫停。顾先生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沟通时,对方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规定,无障碍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但是他们也承认,目前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加装电梯的具体政策还有待完善。顾先生希望在辅房里安装这个小型电梯井道来改善妻子的居住条件。然而,当他去补办手续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他先后咨询了镇村两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多个单位。尽管大家都对顾先生的情况表示同情,但都表示无法直接受理他的申请,因为这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长兴镇创建村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村里以前也有加装电梯的情况,但是都是在主房内部改造,并没有涉及建筑高度的变化。而顾先生的这个工程涉及了建筑总体高度的增加,所以缺乏处理先例。执法人员建议将电梯移至主房内部安装以避免建筑超高问题。但是这样做可能会与顾先生优化室内空间布局、最大限度便利轮椅通行的原始设计考虑相冲突。这个事件反映了在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出合理需求时与现行行政管理体系之间存在政策衔接难题。法律原则性规定与基层具体落实之间需要更为精细、更具弹性的政策工具和协调机制作为桥梁。这个事件也提示我们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完善需要更前瞻的视角和更细致的分层分类考量。解决一个家庭的“上楼难”,不仅是帮助一个残疾人圆梦,更重要的是构建一个既能坚守规则底线又能包容并有效回应个体合理诉求的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