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淄博周村的一名叫姚某的司机,因为酒后驾车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查处。这次他还想再玩这一套,结果被警察抓了个正着。这个事情发生在1月7日下午,当时周村交警在马路街车站广场路段执勤,发现一辆鲁CH的小型普通客车有问题。司机姚某呼气式酒精筛查超标,显示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6毫克/100毫升。姚某觉得自己只是中午喝了两瓶啤酒,经过午休酒精已经代谢完了,不影响开车。结果警察带他到淄博一四八医院去做了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38.69毫克/100毫升。这下他没法解释了。经过调查,发现姚某以前也因为酒驾被处理过。这次又酒驾,就是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这种情况要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终姚某被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行政拘留5日及罚款1000元。这个事情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法律尊严不容挑战,交通安全红线不容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