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两项重要通知,对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及能源资源进口实施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国家新发展阶段强化战略资源保障的重要举措。 在种子种源领域,政策明确三类免税范围。首先,对列入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产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次,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科研院所、动植物园、专业保护单位、养殖种植园等机构,进口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同样享受免税待遇。此外,军队、公安、安全、消防救援等部门进口工作犬及其精液、胚胎也纳入免税范围。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源安全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当前,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育种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挑战。此次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引进优质种源的成本,加快种业科技创新步伐,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有力支撑。 在能源资源领域,政策聚焦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天然气进口两大板块。对于在我国海域开展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自营项目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相关设备仪器免征关税;中外合作项目则同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天然气进口上,政策实行差异化返还机制,2014年底前签订的长期贸易合同项下进口天然气,按70%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他符合条件的天然气,按进口价格与参考基准值倒挂比例的80%予以返还。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近年来,国际能源市场波动加剧,地缘政治风险上升,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的压力持续增大。海洋油气资源是我国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转型中地位日益凸显。此次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将显著降低相关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加大勘探开发投入的积极性,同时促进天然气资源多元化引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创造有利条件。 从政策设计看,此次税收优惠表明了精准施策、分类管理的特点。种源领域突出科研导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领域则兼顾产业发展和市场调节,政策工具运用灵活,针对性强。这不仅是财税政策服务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也反映出决策层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深刻把握和前瞻布局。 业内专家指出,这两项政策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短期内可直接减轻相关企业和机构的税费负担,增强其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质资源的能力;中长期看,有助于提升我国种业自主创新水平和海洋油气开发能力,增强关键领域的自主可控程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税收优惠既能调节经济运行,又能引导资源向关键领域配置。在"十五五"时期,通过精准施策支持种源和能源安全,将为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奠定基础。未来需要切实落实政策,将其转化为创新动力和供给能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