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海关查获走私濒危辐纹陆龟 涉案活体动物已移交专业机构救助

问题:口岸查获濒危野生动物夹带入境行为 深圳湾海关通报,近日关员在对一辆自深圳湾口岸进境的跨境客车实施监管时,发现该车未按规定申报;深入查验后,关员在车辆后备箱内发现一只编织袋,袋内有两只用报纸和塑料膜包裹的活体龟类个体,总重11.8千克。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两只活体龟为辐纹陆龟(又称放射陆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所列物种。目前,对应的个体已移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收容救助。 原因:高利润驱动与隐蔽携带叠加,跨境通道风险上升 业内人士介绍,辐纹陆龟外形特征明显,观赏和饲养需求较高,在非法交易中常被视为“高价值”物种,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目标。跨境客运通道人流密集、携带物品复杂,一些人员试图通过“夹带”“藏匿”等方式规避监管,并采用包裹、遮挡等手段降低被发现概率。此外,部分公众对濒危物种进出境许可制度了解不足,存在“少量携带不算违法”的误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风险。 影响:破坏生物多样性安全,也带来公共卫生与口岸监管压力 从生态角度看,附录Ⅰ物种多处于极度濒危状态,非法交易会进一步加重野外种群压力,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就检疫与公共卫生而言,活体动物来源不明、运输条件简陋,可能导致动物应激甚至死亡,并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增加跨境传播风险。对口岸治理而言,此类案件反映出走私链条不断试探监管环节,一旦形成“可获利、低成本”的错误预期,将进一步加大治理难度。 对策:强化口岸查验协同与普法宣传,完善全链条打击机制 深圳湾海关表示,将持续保持对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严查态势,结合风险研判、情报分析和精准布控,提高现场查验针对性和发现率。同时,将强化与地方林业、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查验—鉴定—移交—救助—溯源”闭环衔接,提升案件侦办和源头治理效果。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依法取得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等合法手续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家建议,如有异宠饲养、科普展示等需求,应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相关许可,切勿通过“代购”“夹带”等方式触碰法律底线。 前景:制度约束与社会共治并重,推动跨境生态安全防线更牢 随着我国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口岸监管正从单纯“拦截查获”向“综合防控、源头治理、社会共治”延伸。随着信息化监管手段优化、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以及公众守法意识提升,濒危物种非法贸易空间有望进一步收缩。同时,也需关注不法分子可能转向更隐蔽、更碎片化的携带方式,口岸风险研判与普法宣传仍需同步更新、持续推进。

守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门生态安全,既离不开执法监管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公众自觉守法。每一起对濒危物种夹带走私的及时查处,都是对法律红线的明确警示。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凝聚社会共识,才能让“保护优先、依法治理”落到实处,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