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关键信息为啥要隐去?

你最近看新闻没?2023年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不少文书把审判人员姓名、案号给隐去了或者模糊处理了。这事儿闹得挺大,不光涉及多个省份,数量还不少。明明有规定裁判文书要上网公开,这些关键信息为啥要隐去呢?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出来回应了。他明确说了,按照规定,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还有案号,都不能隐名处理。 你可能不知道,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其实是司法公开的关键环节。2010年、2013年、2016年还有2023年,中国一直在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比如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2016年更是明确了“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准则。不过在实践中,法院系统也面临维护司法权威、控制成本、保护隐私这些挑战。 这次出现问题后,最高法的态度很坚决。他们强调除了依法不公开的特定案件外,裁判文书公开并署名承办人是长期遵循的司法惯例。而且除了匿名处理这些信息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权益外,其他的该保留的就得保留。如果这些信息被不当隐匿了,那会影响法律职业共同体和社会公众去检索研究这些判例。 比如有法律专家就说了,如果没有准确的审判员信息和案号,律师和当事人怎么能进行有效的诉讼沟通呢?怎么防止“同案不同判”呢?这样很容易让公众对文书真实性产生怀疑。 不过现在最高法及时回应并督促整改了,这就给规范裁判文书公开信息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也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坚持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坚定态度。这也算是在实践层面对执行标准再明确和再规范了一次。 所以说啊,司法公开这条路肯定得坚持走下去。只有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才能真正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最后想跟你说句心里话: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是制度优化完善的契机。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并处理好公开与保护、透明与规范的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