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于1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安排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为期两年。
根据公告内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各类机构将获得全方位税费减免支持。
在增值税方面,相关服务收入可享受免征优惠;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服务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实质性降低税负水平。
此外,机构承受用于提供服务的房屋、土地时免征契税,自有或租用的服务场所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对涉及土地和建设环节的收费项目作出明确规定。
用于社区服务的房产、土地将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建设项目还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地质条件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下,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服务机构的前期投入成本和运营负担。
公告同时对家政服务企业提出差异化政策安排。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但需满足三项要求:与服务员和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提供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对服务员实施登记管理。
这一规定旨在引导家政行业规范化发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提升服务质量。
在服务范围界定上,公告作出详细阐释。
社区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内容,服务形式包括短托、日托、上门等多种方式。
社区托育服务专门针对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形式涵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
社区家政服务则包括进入家庭为特殊群体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保洁、烹饪等日常生活服务。
从政策背景分析,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三孩生育政策全面实施,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明显,社区家庭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然而,相关服务机构普遍面临运营成本高、盈利能力弱、专业人才短缺等现实困难。
延续税费优惠政策正是针对行业痛点的精准施策,通过减轻税费负担,为服务机构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激发市场活力。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政策延续释放出积极信号,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领域的持续关注和政策支持的连续性。
税费优惠措施降低了服务成本,有利于稳定和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让更多家庭受益。
同时,政策对家政企业的规范性要求,有助于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从业人员职业化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从实施效果预期来看,政策的延续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家庭服务体系,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与千家万户福祉紧密相连,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的重要领域。
通过税费支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培育壮大服务市场,将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规范化家政服务业提供有力支撑。
“家门口”的养老、托育与家政服务,既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刚性需求,也是衡量公共治理温度的重要标尺。
税费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以制度性成本下降撬动民生供给扩容的政策取向。
下一步,关键在于让优惠政策真正落到机构和服务一线,在规范化、专业化、普惠化的轨道上持续发力,把减负转化为增效,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更可及、更安心的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