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火锅店回收顾客剩余红油再加工出售,被判刑并责令公开道歉

西安高新区一家火锅店因回收顾客食用过的红油重新使用,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罚金和赔偿;该案再次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敲响警钟。 2022年5月,罗某、姜某某、郭某合伙开设的火锅店生意红火,却面临锅底供应不足的问题。同年7月起,厨师长李某某以节省成本为由,指使员工回收顾客食用过的红油火锅底料。这些回收油经过简单处理后,被掺入新油重新配制成锅底销售。作为店铺管理者,郭某对此知情并默许。 经查,该店在一年内共售出2900份使用回收油的锅底,销售额达12.5万元。2023年7月案发后,郭某、李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认定二人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共同犯罪。 法院判决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均并处罚金。四名被告人需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并连带赔偿25万元。需要指出,未直接参与经营的合伙人罗某和姜某某也因未尽到监督责任被追责。 "地沟油"指利用餐厨垃圾等非食品原料加工的油脂,含有黄曲霉素等有害物质,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消费者若发现锅底颜色暗沉、有异味或杂质,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举报。建议保留消费凭证以便维权。

此案警示餐饮经营者必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经营者自律、监管严格和消费者监督的多方协作,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