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杭州分公司被曝强制新员工购买自保件 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近日接到杭州市民刘某平投诉,反映其入职保险公司过程中遭遇强制购保及退保受阻等问题。此个案背后,折射出保险行业长期存在的销售乱象和监管难题。 2016年5月,刘某平入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公司。据其陈述,入职当日即被告知须购买一份保险产品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及后续转正。在此要求下,刘某平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产品,保单号为P120600011047090,此后9年间累计缴纳保费47863.97元。 刘某平称,当时负责人曾明确表示该保单可在60岁时无损失退保,本金将全额返还。然而当其近期查阅保单条款及现金价值表后发现,该产品前10年现金价值远低于已缴保费,若现时退保仅能获得数千元返还,与当初承诺存在重大差异。 此外,刘某平质疑投保书中填写的"年收入10万元"信息与其实际收入状况不符,怀疑存在虚假信息填报问题。他认为,这种做法可能涉及违规承保,保险机构未能履行应有的审核职责。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从业人员被要求购买"自保件"的现象在行业内并非孤例;部分保险机构将员工自购保险产品作为入职、转正或业绩考核的隐性条件,既增加了从业人员经济负担,也扭曲了正常的销售行为,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监管层面看,相应机构已注意到这一问题并采取措施。今年1月,吉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职、转正或晋级条件,并强调自保件保单应依法享有投保人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犹豫期撤单权及合同解除权等。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保险法涉及的规定,投保人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若保险机构存在强制购保、销售误导、虚构投保信息等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全额退保。维权过程中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包括投保文件、沟通记录等材料。若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目前,刘某平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交正式投诉,案件编号为BZTS202602240014335,要求全额退还已缴保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保险公司上尚未就此作出明确回应,监管部门仍处理过程中。 分析人士认为,此类纠纷的频繁出现暴露出保险行业在销售管理、内部考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上,部分机构过度追求业绩增长,将压力层层传导至基层员工;另一方面,销售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脱节的情况时有发生。 从长远看,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净化市场环境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保险机构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消费者自身也应增强风险意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理性做出投保决策。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不应成为入职门槛或冲量工具。企业必须遵守合规要求,消费者也要仔细阅读条款、保留证据。只有各方共同努力规范销售行为,才能真正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