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视听业务越来越火,买会员成了不少人追剧的主要方式,可现在有些坏心眼的商家却打起了歪主意,专搞那种把别人的会员账号拿来分时出租的把戏。这不仅让原本的价格体系变得一团糟,也把那些靠卖会员吃饭的正经商家给坑惨了。 前阵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就狠狠判了这么一起案子。原告是做影视终端设备的,人家的生意全靠会员续费来维持。被告呢,直接在电商平台上倒卖账号,弄什么日卡、月卡甚至年卡,然后拿这些账号给好几个人一起用。因为只要点几下鼠标就能用别人的号看剧,确实比自己买便宜不少,所以不少人图方便就去租了。 但法院审理后发现,虽然被告不算是直接抢原告的饭碗,但这种分时租赁的行为相当于把那些想办会员的核心客户给抢过去了。毕竟大家都在争着卖虚拟权益嘛,这就在实质上形成了竞争关系。这么一来,原告原本定的价就不好使了,长期规划也被打乱了,这肯定是不正当竞争。 为啥这种事儿老是发生?一方面是有人不想掏大价钱看剧;另一方面就是那些干买卖的太精明了,专门研究怎么绕过平台的监管。虽然租号能让用户少花点钱,可问题也很多啊——网络不稳定是常有的事,更要命的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很大。 从法律上看,这肯定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关于禁止用技术手段破坏别人服务的规定。最后法院判了个赔偿31万元。这钱怎么算出来的?主要是看了看会员正常卖多少钱、侵权方卖了多少、是不是故意干坏事等等因素。 这起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你是做啥的,想搞点新花样必须先把法律规矩摆在前头。特别是做数字经济的地方,哪怕是再高科技的玩法也得守规矩。 对咱们消费者来说也是个教训:千万别贪图小便宜去搞那些不靠谱的租号服务。现在的安全漏洞太多了,要是因为这点蝇头小利赔进去大价钱可就亏大了。 以后肯定还有越来越严格的监管等着那些想钻空子的人。平台那边也得好好加强防护技术还有用户教育才行。只有大家都在法律的笼子里玩游戏,数字经济才能走得稳、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