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办法》印发

山东现在有了个大动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跟山东省能源局一块儿,把《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办法》给印发了。这事儿就是为了给咱们煤矿安个长效的、精准的全链条防控体系,让各个部门的责任更明确,用安全来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 这个《办法》说得很清楚,煤矿企业才是最主要的责任方。必须得弄个主要负责人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出来。还有呢,得搞出一套每年全面查一遍、每个季度专门评估一次、每个月都滚动研判的机制。 这《办法》看问题很全面,不光盯着生产布局和主要系统这些核心的地方,还把那些容易出危险的事儿都纳入了评估范围。像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地压或者水害威胁的时候、过地质构造带的时候、通风系统调整的时候、启封密闭或者排放瓦斯这种危险作业的时候,还有汛期和下雪天这种重点时段,都得列进去好好看看。 还建立了一种“一矿一册、一矿一策”的精细模式,企业自己先查一遍,市里的部门再跟企业会商一下,省里的能源局和国安局山东局也会每季开个会商量商量。这样一层层地往下压责任。 有了这个《办法》,山东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就正式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子了。这就是为了防止大事故发生、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坚实制度保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