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医药行业关注的司美格鲁肽专利纠纷案近日尘埃落定。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判,认定诺和诺德公司持有的司美格鲁肽核心化合物专利有效。
这场历时三年的知识产权诉讼,最终以跨国药企的胜诉告终。
这场专利之争源于2021年6月,华东医药子公司中美华东制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22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裁定该专利全部无效。
诺和诺德随即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10月一审撤销无效决定。
尽管国内药企继续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但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司法判决背后折射出多重深层因素。
从法律层面看,本案涉及创新药专利保护的边界认定。
司美格鲁肽作为新型长效GLP-1类似物,其分子结构创新性成为争议焦点。
从产业角度看,该药2025年反超默沙东"K药"成为全球销售额最高的药品,2025年三季度销售额达48.7亿美元,市场价值巨大。
从政策维度观察,此案恰逢中国持续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时期。
判决结果将产生系列连锁反应。
对诺和诺德而言,专利维持使其在中国市场至少保有两年独占期,可继续主导GLP-1类药物市场。
公司全球CEO杜麦克表示,这一结果"增强了外资企业在华持续发展的信心"。
对国内药企而言,包括九源基因、丽珠制药等20余家已开展生物类似药研发的企业,其产品上市计划将被迫调整。
行业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已有7个司美格鲁肽生物类似药进入Ⅲ期临床。
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创新生态。
一方面,判决强化了创新药专利保护预期,有利于吸引全球创新成果在中国落地。
另一方面,也促使本土药企重新审视研发策略,从单纯仿制转向源头创新。
值得关注的是,在司美格鲁肽专利诉讼期间,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玛仕度肽等国产GLP-1类新药已获批上市,显示出差异化竞争路径的可能性。
面对即将到来的专利悬崖,各相关方已启动应对策略。
诺和诺德正积极拓展司美格鲁肽新适应症,近期在国内获批用于治疗慢性肾病合并心血管疾病。
国内药企则加速推进创新药研发,目前已有10余个国产GLP-1类新药进入临床阶段。
政策层面,国家药监局持续优化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力求在保护创新与促进可及性之间寻求平衡。
市场分析指出,即便在专利到期后,司美格鲁肽仍可能保持相当市场份额。
参考"药王"修美乐案例,原研药通过剂型改良、适应症拓展等策略,在生物类似药冲击下仍保有可观收入。
诺和诺德预计,2026年专利到期对公司全球销售的负面影响将控制在个位数。
司美格鲁肽专利案的终审判决,不仅是一起具体的知识产权纠纷的了结,更是中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的生动注脚。
在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坚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鼓励良性市场竞争,才能真正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最终让广大患者从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中获益。
这起案件的处理方式,为今后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坚定维护知识产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