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食品加工作坊因生产铝超标粉皮凉粉获刑 食品安全再敲警钟

一、问题:食品铝残留超标案宣判 生产者获刑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食品安全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程某明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经查,2017年9月起,程某明在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租用厂房生产粉皮、凉粉。为改善产品口感和延长保质期,他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明矾(十二水合硫酸铝钾)。2020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其作坊内未售出的凉粉139盒、粉皮134袋。检测显示,这些产品铝残留量严重超标:粉皮达524mg/kg,凉粉最高达1200mg/kg,超出国家标准限量(100mg/kg)十余倍。 二、原因:利益驱使钻监管空子 调查发现,程某明的违法行为具有长期性和主观故意性。他不仅违规超量使用明矾,还采取"送检样品"与"销售样品"分离的手段逃避监管:将未添加明矾的样品送检获取合格报告,实际销售的产品却大量添加明矾。这种做法暴露出小作坊逃避监管的常见手法,也反映了抽检环节存在的漏洞。 三、影响:超标铝危害消费者健康 铝元素过量摄入可能损害神经系统、骨骼和造血功能,尤其危害老人和儿童健康。程某明生产的超标食品已流入市场,对不知情的消费者构成健康风险。法院认定其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鉴于程某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四、对策:完善监管体系 该案反映出对小作坊的监管仍需加强。建议监管部门: 1. 改进抽检方式,直接从销售终端取样 2. 加强从业人员法律培训 3. 对故意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消费者购买粉皮、凉粉时应注意产品性状,发现异常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本案表明,对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只有通过更细致的监管、更明确的责任落实和更深入的社会共治,才能确保传统小吃真正让消费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