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这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黄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体系。
相较于此前的制度安排,新通告将祖厉河、皇甫川、清水河三条一级支流纳入保护范畴,标志着黄河干流及十三条重要支流实现休禁渔全覆盖,保护网络更加完备。
按照通告要求,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宁夏段至入海口水域则在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实施阶段性休渔。
这一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了黄河主要经济鱼类繁衍生长的关键时期,通过在产卵育幼阶段实施保护,为种群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除特定水域和特殊种类资源实行限额捕捞外,其余区域在休禁渔期内一律禁止生产性捕捞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新制度对龙羊峡、刘家峡、九甸峡、小浪底等水域的特殊种类渔业资源实行捕捞限额管理。
这一调整并非放松保护力度,而是建立在扎实科研监测和生态承载力科学核算基础上的精准施策。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实验室主任何可指出,当前黄河生态保护正经历重要转型,从相对粗放的一律禁止阶段,步入分类评估、精准调控的新阶段。
这种转变体现了保护理念的深化,目标是在严守生态底线前提下,探索将保护成果转化为可持续生态效益的有效路径,更好地统筹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民生需求之间的关系。
黄河休禁渔制度作为依据渔业法设立的重要资源养护制度,自2018年全流域实施以来成效显著。
从资源恢复情况看,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渔业资源恢复进程加快,宁夏段等部分河段和黄河口区域资源量呈现上升态势。
这表明通过系统性保护措施,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总体呈现向好趋势。
同时,沿黄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公众对休禁渔制度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持续提升,为制度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社会基础。
在严格保护的同时,沿黄地区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协调路径。
各地统筹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生态高质量养殖,实现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取得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休禁渔制度在守护主业之余,客观上为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了新空间。
水质改善、鱼类重现、生态恢复直接提升了河流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为沿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科普研学、文化体验等产业提供了支撑。
渔民生计来源也从单一捕捞向护渔、旅游服务、特色餐饮等多渠道拓展,传统渔业正融入以黄河生态为核心的多业态产业生态圈。
这种从获取资源到经营资源的思维转变,体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方向。
通过将传统生产部门升级为涵盖生产、生态、生活功能的现代化产业,黄河流域正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然而也应清醒认识到,尽管休禁渔制度取得积极成效,黄河流域渔业资源总体衰退趋势尚未根本扭转,资源承载力在短期内难以显著提升,制度的持续实施和相对稳定仍是当前阶段的必然选择。
确保休禁渔制度落实到位,需要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专家建议,应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常态化治理机制。
这要求进一步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动协作,广泛运用现代监控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将外在制度约束逐步转化为沿岸社区的内在认同和自觉守护。
黄河休禁渔制度的升级,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逻辑——保护不是发展的对立面,而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当生态红线与民生底线在科学标尺下找到平衡点,母亲河滋养的将不仅是鱼群洄游的碧波,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未来图景。
这条古老河流的治理实践正在证明:最严格的保护,往往能催生最持久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