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月5日正式公布了《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港3号航道标海域"7·12"一般溺水事故调查报告》;这起发生去年7月的水上旅游事故,再次敲响了水上安全管理的警钟。 事故发生于2025年7月12日上午。当日10时41分左右,海畅商贸有限公司的"子硕号"游艇在三亚港3号航道标海域抛锚进行休闲观光活动,船上搭载12人,包括10名游客、1名游艇操作员和1名游艇工作人员。在此期间,两名游客从游艇尾甲板处不慎落水。其中一人王某获救生还,另一人张某馨失踪,于7月15日在东岛附近海域被发现遗体。最终,这起事故造成1人溺水死亡。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的具体经过为:当日10时40分57秒,游客王某从尾甲板起身站起,与同伴张某馨面对面站立,王某背向大海,张某馨面向大海。王某先后用左手和右手分别抓住张某馨的双手,身体朝后从尾甲板处用脚探着缓慢下海。仅6秒后,王某失去身体重心,快速下海的瞬间双手拉扯张某馨,导致两人同时跌落入海。游艇工作人员吴某彪听到动静后走到尾甲板处,向落水者询问"大哥,会游泳吗",但未得到回应。监控视频显示,落水后王某头部露出海面,而张某馨头部已沉入海面,双手向上举起挣扎,随后全身沉入海面。 调查组通过分析监控视频、人员笔录及企业走访信息,认定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张某馨在游艇工作人员吴某彪劝阻"下海需要穿戴救生衣"的情况下,依然未穿戴救生衣协助同伴下海,最终被失去重心的王某拉扯,从游艇尾甲板跌入海中,溺水身亡。 从责任认定看,事故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游客张某馨和王某不听游艇工作人员劝阻,未遵守水上旅游安全警示而冒险行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海畅商贸有限公司游艇工作人员梁某、吴某彪现场组织与安全管控不到位,是事故的间接责任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此外,三亚艇浪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海南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水上旅游高风险项目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缺失,未对合作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安全责任。 这起事故反映出当前水上旅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上,部分游客安全意识不足,对风险认识不够,工作人员劝阻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行动。另一上,对应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现场安全管控措施不够有效,安全警示和风险提示不够充分。同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安全协调机制也存在漏洞,未能形成有效的安全防护网络。 水上旅游作为高风险项目,涉及游客生命安全。这起事故的发生提示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深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现场管控能力,确保每一项安全措施都得到有效执行。旅游产业链各环节应当建立更加紧密的安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游客也需要提高安全意识,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不冒险、不蛮干。
这起本可避免的悲剧再次敲响旅游安全警钟。当阳光沙滩与碧海蓝天的旅游名片背后潜伏管理漏洞,任何疏忽都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事故调查报告不应只是追责的终点,更须成为行业革新的起点。如何平衡旅游业快速发展与生命安全底线,考验着监管智慧与企业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