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索赔乱象再曝光:电商团伙伪造证据诈骗商家获刑

近年来,随着网络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围绕售后、投诉、索赔的纠纷更趋多样。

一些本应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被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演变为“以投诉为名、以牟利为实”的违法索赔。

最高法、最高检、市场监管总局此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释放出明确导向:依法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牟利,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问题:从“差评”到“诈骗”,违法索赔手段隐蔽化、链条化 在“黄某等人诈骗案”中,黄某、张某、高某等人原从事电商经营,后为获取不正当利益,针对特定商家设计“退款套利”套路:一方面伪造买家快递单等交易凭证,制造“确有购买”的表象;另一方面以食品包装胀袋、漏气等为由,制作并提交照片、视频等“质量问题证据”,借助平台售后机制反复申请退款。

经查,自2023年6月至8月,该团伙组织多人实施上述行为,累计骗取退款9万余元。

此类行为已经超出一般“差评纠纷”范畴,实质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侵占他人财物。

原因:平台售后便利与取证难并存,违法成本与诱因形成错配 一是网络售后强调效率,客观上为不法操作留下空间。

电商平台通常设置“先行赔付”“快速退款”等规则,用以提升消费者体验,但在证据真实性核验不足时,可能被恶意利用。

二是线上证据易伪造、难甄别。

快递单号、交易截图、视频照片等电子材料获取门槛低,真伪识别需要数据比对与多源印证,商家单方往往难以及时完成。

三是部分人员对“职业索赔”概念产生误读,将“依法维权”曲解为“以索赔为职业”,甚至从“挑刺找茬”滑向“伪造证据”,最终触碰刑法红线。

四是个别商家在投诉压力下倾向“花钱息事”,客观上强化了违法索赔的收益预期,助长了其反复作案动机。

影响:损害企业经营与消费信任,破坏公平竞争与社会诚信 对企业而言,恶意退款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带来平台评分波动、品牌声誉受损以及额外的合规与维权成本,尤其对中小企业冲击更为明显。

对平台生态而言,虚假投诉与伪造证据挤占正常售后资源,降低纠纷处理效率,削弱规则公信力。

对消费者而言,若“真维权”与“假索赔”混杂不清,可能造成正当投诉被怀疑、真实问题被稀释,进而影响食品安全等敏感领域的信息甄别与社会信任。

更深层看,违法索赔以“规则套利”侵蚀市场诚信,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相悖。

对策:以案促治,强化行刑衔接与平台治理,压缩违法空间 本案处置体现了多部门协同治理路径。

安徽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企业反映后,通过现场核查、数据分析、证据收集等手段进行研判,认为涉嫌诈骗犯罪后推动公安机关介入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认定构成诈骗罪并作出判决。

审理认为,黄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部分数额巨大;黄某系主犯且为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鉴于到案后坦白、认罪认罚、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为规范治理提供清晰法治边界。

治理层面,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其一,完善职业索赔与消费者维权的区分标准与证据规则,加强释法说理,避免“以职业之名行违法之实”。

其二,推动监管、公安、检察、法院与平台企业建立更顺畅的数据协作机制,对高频退款、同类证据模板化、异常物流轨迹等风险特征开展联动研判。

其三,平台应优化风控与审核流程,对关键证据进行交叉校验,提升对伪造单据、剪辑拼接视频等异常情形的识别能力,同时为商家提供更便捷的申诉通道与证据留存工具。

其四,强化诚信建设与普法宣传,形成“守法受益、违法必究”的稳定预期,压缩违法索赔的生存空间。

前景:依法保护正当维权,更要以治理升级守护市场清朗 从趋势看,网络交易仍将保持增长,售后与投诉机制将更强调便捷与即时,这要求治理同步升级:既要坚决打击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也要确保消费者依法维权通道畅通、真实问题能够被及时识别和有效处置。

典型案例的发布,既是对违法索赔乱象的集中回应,也是对规则边界的明确宣示,有助于推动形成可预期、可执行、可监督的市场治理体系。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

黄某等人从电商经营者沦为诈骗犯罪分子,既是个人道德和法律底线的丧失,也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破坏。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立场。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对违法索赔犯罪的警示和震慑。

广大市场主体应当以此为鉴,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全社会也应当形成共识,共同营造崇尚诚信、遵纪守法的良好市场生态,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