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行业集体抵制AI声音侵权 专家呼吁完善数字版权保护机制

配音演员的声音正在被技术"偷走"。

3月中旬,曾为《哪吒》系列电影配音的配音演员吕艳婷发布声明,宣布将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绝不姑息AI声音侵权行为。

随后,谷江山、杨天翔、乔诗语、张福正、刘校妤、孙路路等多位配音演员集体发布声明函,直指当下频繁发生的AI配音侵权现象。

边江、史泽鲲、张磊、李炳霄、马正阳、夏磊等知名配音演员也相继公开发声,呼吁全社会抵制这一侵权行为。

这场集体维权行动背后,折射出AI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深层矛盾。

声音作为配音演员的核心资产,承载着其专业积累和个人人格标识。

配音演员们在声明中强调,每一段可用于传播的配音内容都凝聚着创作者的心血付出。

然而,随着AI技术的升级与广泛应用,大量视频及社交平台出现了未经授权生成的与配音创作者高度相似的AI音视频。

这些侵权内容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严重不尊重。

配音演员们的诉求明确而具体。

他们呼吁,任何个人、机构、公司或平台都应严禁在未经知情、允许和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采集其声音数据并置入AI生成工具中。

无论是以免费还是付费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无论是否标注"非商用""二创""学习交流"等免责声明,未经授权生成和发布的AI音视频均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已在网络传播的侵权内容,相关发布者和平台应立即停止传播、下架删除,并停止继续制作和分发。

法律框架已有初步建立。

民法典第1023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2024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

在该案中,配音演员殷某发现他人未经授权将其声音AI化,形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在多个APP广泛流传,最终获赔25万元。

这一判例为声音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然而,典型案例的出现并未遏制侵权行为的蔓延。

2024年,音熊联萌公司旗下配音演员夏磊、谢添天、柯暮卿的配音语言被发现出现在某AI配音软件的语音素材包中,从发现到获得道歉历时半年。

近日,音熊联萌配音演员再次就AI侵权问题发布声明。

评论区中,多位配音导演和演员表达了取证难、维权难的无奈。

AI声音克隆侵权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多方面。

其一,相比"AI换脸"等视觉侵权,"AI偷声音"更为隐蔽。

声音克隆的识别性相对较弱,通常需要在反复多次或长期聆听基础上才能分辨,这大大增加了受害人的举证难度。

其二,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着侵权行为的持续发生。

AI配音工具因其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在短视频、配音软件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吸引资本投入。

其三,现有法律框架在具体适用中仍需完善。

鉴定标准不统一、证据链条难以完整建立等问题,都增加了维权的复杂性和成本。

配音演员们的集体发声具有重要意义。

这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整个创意产业的保护。

配音创作是影视、游戏、动画等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配音演员的声音权益得不到保护,将直接影响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这场维权行动也向社会和相关平台发出了明确信号:创意工作者不会被动接受权益侵害,而是会通过法律和舆论手段进行坚决反击。

面对AI时代的新型侵权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的解决方案。

首先,司法部门应继续完善相关判例,为声音权益保护建立更加明确的法律标准。

其次,相关行业协会和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上传的AI生成内容进行审查,防止侵权内容的传播。

第三,应加强对AI技术开发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教育,提高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第四,配音演员等创意工作者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通过行业组织、法律援助等方式降低维权成本。

声音是创作者多年训练与经验沉淀的结晶,也是个人身份的重要标识。

技术进步不应以侵蚀权利为代价,产业发展更不能建立在“无授权复制”的灰色地带。

只有在法律底线之上压实平台与企业责任,完善授权规则与追溯机制,才能让技术应用回归正轨,让创新与权益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