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因艾滋病将已婚女同事给害了,结果. . . . . .

说在广西柳州,发生了个挺让人唏嘘又带点解气的事儿。有个二十多岁的工厂组长,明知道自己得艾滋病,还故意瞒着对方,把已婚的女同事给害了。 这男的在当地工厂当组长,挺年轻就有这职位,大家都觉得他挺有出息。几个月前,厂里来了个三十出头的漂亮女同事,分到他手下班组。班组里的单身男同事们一看到她,那叫一个兴奋,纷纷上去追求。但这位女同事全都给拒绝了,说自己结婚了,还有孩子要养。 按理说,结了婚的女人应该守住本分过日子。可咱这位男组长不但没放弃,反而对她上心了。他开始借着职务之便,天天请女同事吃饭,还接送她上下班,特别体贴。女同事一开始可能心里动了一下,毕竟她老公长期在外地打工不常回来,家里就她一个人带孩子挺孤单的。 这男的一暖一暖,时间久了女同事的心就动摇了。后来他们俩越走越近,甚至在酒店里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亲密行为。因为知道女同事老公不在家次数多,两人住酒店越来越频繁。最要命的是这男的从来不戴安全套,一开始女同事还反对怕怀孕呢,但经不住男的死缠烂打,最后只能屈服了,完事就吃避孕药补救。 谁能想到这就是个深渊啊?几个月后厂里要求新入职员工体检,女同事去医院一查吓一跳——HIV检测阳性,她感染了艾滋病! 她冷静下来一想就知道是那个男的惹的祸。赶紧跑去质问那个组长,刚开始那男的还装模作样不承认。后来女同事提报警他就慌了神,最后只好坦白:早在跟女同事认识没多久他就确诊了艾滋病!他喜欢人家不肯分手就隐瞒病情也不采取防护措施! 这种人真是自私到极点让人气炸!按照法律规定感染艾滋病的人必须告诉性伴侣实情啊!他这是为了自己快活把别人的命当儿戏!不光是道德败坏更是触犯法律! 现在大家都好奇这事儿最后怎么判?简单说这男的明知有病还跟人发生关系通常有三种罪名:传播性病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有故意伤害罪。但因为对方不是卖淫女也不涉及公共安全所以不算前两项罪名。艾滋病属于重伤这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期可能在3到10年之间。之前也有类似案例判了六七年这算是个教训吧。 虽然这男的可恶但我也没啥好同情那个女同事的:她明明有家有孩子还在老公不在家的时候跟别的男人搞暧昧这是出轨啊!既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万一她老公要离婚她不光得赔精神损失费还因为有病可能没法养孩子了以后日子肯定难过死了。 这个事儿给咱们提个醒:结了婚就老老实实守着底线别瞎搞别因为一时冲动毁了整个家庭的幸福!而且不管跟谁亲热都得做好防护措施绝对不能隐瞒自己身体有病的事否则害人害己还得吃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