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新业态,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渠道。但在快速扩张的同时,行业问题也逐步显现。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与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商品描述与实物一致性”的非常满意率仅为51.35%,成为影响消费信任的首要因素。近半数受访者认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是最突出问题,另有超过三成消费者遇到虚假宣传或夸大功效的情况。
直播间可以更热闹,但市场规则不能被“热度”稀释。满意度有所改善,说明治理方向在发挥作用;但信任短板仍然存在,也提醒各方要把制度要求落实到选品、宣传和售后等每个环节。让“看得见的公示、说得清的责任、追得上的证据、赔得到的损失”成为常态,直播电商才能在便利与活力之外,建立起可持续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