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为公海立规矩,全球海洋治理迈出关键一步

当地时间1月17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宣布《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这份协议标志着全球海洋治理进入新阶段,古特雷斯称其为"海洋事业的里程碑时刻"。 长期以来,占全球海洋面积三分之二的公海区域一直缺乏统一的法律框架。这片广阔海域面临过度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等多重威胁,海洋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许多珍稀物种濒临灭绝。这不仅威胁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也直接影响全球粮食安全和气候调节。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填补了该制度空白。协定首次为公海建立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框架,各缔约国将公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形成共识与合力。 协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四个上:一是公平分享海洋遗传资源的经济效益,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均衡;二是要求各国设立并有效执行海洋保护区,保护濒危物种和脆弱生态系统;三是规定各国必须开展环保影响评估,确保任何公海活动都经过科学论证;四是强调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 当前,全球面临气候变化加剧、生物多样性丧失、海洋污染加重等多重危机。海洋作为地球生命的摇篮和气候调节的关键因素,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全球生态安全。这份协定为应对这些全球性危机提供了制度性解决方案,有助于构建更具韧性和生产力的海洋环境。 古特雷斯对已加入协定的国家表示祝贺,同时呼吁尚未参与的国家尽快加入。随着更多国家的参与,这一国际框架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深入增强,形成更强大的全球海洋保护合力。

从《巴黎协定》到《昆明-蒙特利尔框架》,再到今日生效的海洋保护新规,国际社会正以制度创新应对生态危机。这部"海洋宪法"的落地,既是对子孙后代的庄严承诺,也考验着人类在利益与责任间的平衡智慧。当蔚蓝深海不再是无主之地,文明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方有实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