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假币买菜被识破后起诉女儿获刑16.8 万元

在2023年2月,南京市浦口区发生了一起买卖纠纷。当时75岁的滕某某在农贸市场卖红薯,顾客王某某用假币来买,被滕某某识破后,为了不让王某某逃走并追回损失,滕某某和女儿就把王某某给控制住了。这个过程中,王某某的脸受了点伤。公安机关赶来处理后,查证了王某某有600元假币,给他行政拘留。事后,王某某认为自己的健康权受到侵害,把滕某某父女告到了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共16.8万余元。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这个典型案件,解释了一个很重要的司法原则。法官靳德华在审理中指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时受害人无法及时获得公权力救济,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自我保护。 这个案子里,滕某某父女在发现王某某使用假币后控制了他。法官认定他们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财产权益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且他们第一时间报了警。这个案件告诉人们如果遇到非法侵害时可以正当防卫,但要及时寻求国家机关的处理。 这次判决让老百姓看到了司法公正的力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时保持了独立性和公正性。判决结果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对诚实守法者的支持。 滕某某在2025年4月离世之前收到了判决书。这份判决书就像是送给老人的生日礼物一样珍贵。司法给了他一个公正的评价也算是对他生前坚持守法维权精神的告慰。 这个案件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自助维权。南京法院通过这个案子给大家树立了榜样:鼓励大家遇到违法行为要勇敢站出来抵制。 这个案子还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不要用假币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法院通过支持守法公民来抵制违法行为。 所以这起案件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公正裁决也是给全社会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鼓励公民依法维权、抵制违法行为、维护诚实守信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