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法治建设正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当前乡村发展面临基层矛盾更复杂、治安风险更多样、制度供给相对不足等问题,亟需以系统化的法治建设完善现代治理体系。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呈现主体更广、类型更多的特点。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等传统纠纷与环境污染、网络借贷等新问题叠加,一些地方调解成功率有所下降。究其原因,现有乡村治理方式与快速转型的社会结构衔接不够。随着城镇化加快,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削弱了传统调解机制的作用,需要建立更开放、更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也在影响乡村发展质量。部分地区宗族势力干预村务、非法宗教活动渗透等现象仍有发生,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明显。这些问题不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也会削弱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农村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2%,但侵财类案件占比仍达63%。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是制约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因素。现行法律体系中,农村集体产权、土地流转等关键领域的实施细则仍需完善,个别地区村规民约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仍然存在。调查显示,约40%的行政村尚未建立标准化法律服务站,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已作出系统部署。在矛盾化解上,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平台建设,全国已建成村级调解中心54万个,培育“法律明白人”380万名。治安防控方面实施“雪亮工程”升级版,农村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2%。制度创新方面,《乡村振兴促进法》配套法规陆续出台,22个省份完成涉农法规清理修订。值得关注的是安全防范体系的完善。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农房安全隐患127万处,改造农村危桥1.2万座。在沿海地区建立渔船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10万余艘渔船的全天候监管。多位专家指出,法治乡村建设正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国强表示:“现代乡村治理需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系,其中法治起着引领和保障作用。”未来五年,随着《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法治将更深入融入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环节。
法治是乡村善治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发展阶段,从“枫桥经验”的基层实践到法治体系的完善,从违法犯罪的集中整治到法治理念的日常培育,从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到民生安全的具体守护,法治乡村建设正持续推进。让法治成为乡村治理的可靠支撑、乡村发展的内在能力,才能推动更多乡村实现秩序更清晰、环境更安宁、生活更稳定的目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