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公民能依法参与审判活动,推动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永泰县人民法院决定在2026年从辖区内公开选出45名人民陪审员,把涉及专业技术、港澳台侨、工青妇等领域的名额9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其余36名则通过随机抽选确定。这次选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而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龄达到2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且有履职能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且有威望;通常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永泰县。 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还有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此外,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或受过惩戒被免除职务的人员,以及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也不能成为陪审员。 同一个公民不能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陪审员。任期是五年,通常不能连任。担任次数也不得超过两次。 报名者需要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原件、近期免冠照片、申请表或推荐表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间从2026年3月17日开始,到4月16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永泰县樟城镇富裕路80-3号的司法局四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报名结束后,永泰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公示通过的人选由法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由县法院和司法局共同组织。 这个选任公告的附件包括候选人登记表、申请表和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