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新规即将生效

最近,咱们在网上买吃的越来越多了,这不,“5月20日”开始实施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把平台和卖家的责任给厘清了。市场监管总局把这个文件给发出来了。据记者透露,“5月20日”起,新规就要生效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 司光还特别讲了一下,这个规定要求平台企业得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还得有足够的管理人员,把整个食品供应链从头到尾给管严实了。特别是一旦发现大问题,得赶紧报告。总的来说,平台的一把手得对这儿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另外,这次要求平台对入网的卖家得实名登记,还得好好看看他们的资质,每过六个月就得再核实一遍。而且还得用技术手段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来盯着销售活动,万一发现了风险,立马得采取措施去化解。关于选品制度,《规定》也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查验供货方的资质和食品的合格证明,绝对不能推禁售的东西,一旦发现风险就得立马停掉并处置。《规定》里还明确了卖家的职责,必须先拿到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才能营业,不得使用假的或者别人的证照去卖东西。同时,卖家要对自己卖的东西负责,不碰法律禁止卖的食品,也不能打着治病的幌子做虚假宣传。信息公示这块儿也要求得很清楚,得在主页面上显眼的地方真实展示资质和食品信息,标签得跟实际的对上号。《规定》还提到了跨区域执法协同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 孙会川说了,要是违法的事儿发生在平台所在地之外的地方,那边的省级监管部门也能管起来,这就解决了以前平台外溢但本地管不着的难题。另外还有一条就是方便大家维权。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王丹说,平台必须在卖家的主页或者商品页上放个投诉链接方便大家举报问题。一旦接到投诉,平台得及时处理;卖家还要把消费投诉的处理情况放进《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里重点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