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给基层检察机构指出了一个方向:要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给社会治理提供支持。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这一要求,他们把检察院专业力量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探索了一种新的路径。在濮阳县县委政法委的带领下,濮阳县检察院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了联动工作体系。他们还精心挑选了5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助理,把他们派到濮阳县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让他们成为常驻的法治力量。 这些检察官和助理在驻中心期间,不再局限于处理传统案件。他们还负责接待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和解和分析形势等工作。通过定期和综治中心其他成员单位讨论,他们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共同制定化解方案,形成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问题联治的运行模式。这个安排让检察履职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平安建设大局保持一致。 他们还把工作重心放在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驻中心检察人员融入到日常接访与调解流程中,在矛盾萌芽或诉前阶段就主动介入。他们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参与联合调解等方式促进纠纷就地解决,避免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于复杂的纠纷,则启动联席会议机制,凝聚多部门智慧共同解决问题。 为了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濮阳县检察院依托已有的综治网格和联动机制,把普法宣传与矛盾化解结合起来。他们根据不同群体和区域的需求定制普法内容,把法治精神浸润到基层社会治理中。这样就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 这个机制运行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果:联合开展矛盾风险研判20余次,提供专项法律指导30余次,成功推动5起疑难矛盾实质性化解,办理了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的案件。这些数字不仅仅是数字增长,更意味着基层治理“神经元”被激活了。这个模式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