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这一毛钱都不交是违法的得承担责任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有一位叫赵某的业主,因为自家房子临街,从来不用进小区大门,所以他一直不肯交物业费。赵某觉得自己没享受到小区提供的那些服务,像保安、门禁、公共绿化维护啥的,都跟他没关系。还有就是垃圾投放点离他家远,他都是自己拎着垃圾到外面的公共垃圾桶去扔,所以他觉得物业公司收费没道理。 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是按合同给整个小区服务的,房子旁边的附属设施和公共管线能不能正常用,还有小区环境好不好看,都得靠物业管着。后来物业公司催了好几次也没辙,就把这事儿告到了通河县人民法院。 法院接手后想了个法子,先调解为主。法官给赵某解释说,你这一毛钱都不交是违法的,得承担责任。法官也跟物业说了,要考虑到他家的实际情况。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赵某当场把欠的物业费都结清了,还答应以后按时缴费。 法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是得按约定交钱的。服务是给整个小区的整体东西不能因为个人没怎么用上就赖账。要是觉得服务不好,得找业主委员会商量或者投诉去维权。老拖着不交钱不仅可能赔钱还解决不了问题。物业那边也得好好服务、多沟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