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司法部联合发布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人民法院严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问题——行政争议多发领域仍需以法治方式系统治理;发布会信息显示,部分行政执法中仍存裁量失衡、程序瑕疵甚至偏离执法目的等现象,突出表现为“小过重罚”、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个别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另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既影响民生底线,也考验基层治理与依法行政水平。 原因——治理链条不畅与权力运行约束不足叠加。一上,一些地区执法任务繁重、监管手段有限的情况下,倾向于依赖强制措施提升“见效速度”,在事实查明、比例原则、程序正当各上把关不严,导致执法结果与社会公平预期产生偏差。另一方面,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环节法治审核不严、动态清理机制不健全,造成“文件出台快、纠错调整慢”,容易引发反复争议。加之行政争议解决渠道多元,但衔接协同不足,个别问题难以及时在源头化解。 影响——纠偏与震慑并举,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在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惩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把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贯通起来。数据显示,2025年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体现司法监督对规范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与此同时,涉及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适用更趋审慎: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同比下降14.6%,从侧面反映执法机关在行使强制权时更加注重合法性、必要性与适度性。对企业而言,这有助于稳定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群众而言,有利于增强对公平正义的可感可及。 对策——以审判规则促治理升级,以协同机制促争议化解。最高法提出,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对小过重罚、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依法予以纠正,推动执法回归公共利益导向。针对“红头文件”违法甚至侵权问题,法院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制度安排,对审查认定不合法的,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推动从“个案纠错”延伸到“类案治理”,减少同类争议反复发生。与此同时,多地法院探索败诉风险预警、发送自我纠错建议书等机制:海南、福建、浙江、山东等地健全预警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前移;江苏、吉林、黑龙江等地通过建议书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变更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实现争议“早发现、早纠偏、早化解”。 前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牵引,推动争议治理从“末端处置”走向“源头预防”。随着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功能更精准落地,行政争议化解将更多体现“依法、协同、高效”。下一步,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涉企执法规范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清理等重点领域,预计将持续强化裁量基准、程序规范、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的衔接,推动形成权力在法定边界内运行、纠纷在制度轨道内解决的治理格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痛点,依法惩处与综合治理并重的趋势将更加明显,涉及的违法失信行为的成本将进一步抬升。

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正在构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格局。当2.5万件败诉判决转化为依法行政的警示碑,当每份司法建议书推动制度漏洞的修补,法治中国建设的基层实践已然显现深层变革力量。这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守护,更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