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躲过3·15”到常态化治理,消费监管需以全年高压回应民生关切

一、一句话刺穿监管盲区 今年3月,央视3·15晚会如期播出,多起行业乱象被集中曝光。在众多案例中,一段私域营销骗局的对话录音尤为刺耳。录音里,涉事人员主动说:“咱最好过了3·15,好吧?到3·15以后再把这个事落实。” 这句话刺眼之处不只在骗局本身,更在于它传递的信号——违法者已将每年3月15日视为需要规避的“风险窗口”,并形成稳定的行为预期。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只要熬过该天,接下来的三百六十四天便可相对安全地继续运作。 这种心态并非偶然,它是对现实监管节奏的理性判断,也是对执法周期规律的直接利用。 二、集中整治为何难以根治顽疾 每逢3·15前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往往进入高强度状态。一旦企业被点名曝光,核查与处置迅速推进,效率令人印象深刻。但问题在于:同样的投诉若发生在平日,能否得到同等响应?日常巡查是否保持同样执法力度? 从现实来看,答案并不乐观。消费者投诉渠道虽逐步完善,但部分地区日常执法仍存在响应慢、处理形式化等问题。违法成本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舆论关注度,而非制度的刚性约束。这种“运动式执法”的惯性,为违法者留下可预期的操作空间,也削弱了法律威慑的持续性。 同时,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监管提出更高挑战。私域营销、算法推荐、数据造假等违规手段更隐蔽、传播更快、取证更难,依赖人工巡查和举报驱动的传统路径已难以有效应对。 三、技术赋能与制度重构缺一不可 破解监管周期性失灵,需要技术与制度双向发力。 技术层面,监管部门应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当某类消费投诉量异常上升、某平台负面评价集中出现、某区域纠纷频率明显偏高时,系统应能自动触发核查程序,把问题解决在舆论爆发前,而不是等媒体曝光后再被动应对。面对技术化的新型欺诈,监管部门也需建立自身技术支撑体系,用数字化手段识别数字化造假,用算法逻辑识别算法操控。 制度层面,追责链条必须向纵深延伸。当前执法处置多止步于末端门店的查封或罚款,对提供流量入口、技术支持或资金背书的平台方、服务商及有关资本方追责较少。这种“只打小鱼、放过大网”的逻辑难以斩断利益链条。只有让各环节参与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才能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此外,对监管失职、巡查走过场等行为,也需建立明确的倒查问责机制,推动执法责任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四、常态化治理是民心所向 此次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共鸣,反映了公众对消费安全的强烈期待。不少网友留言希望“天天都是3·15”。这句话朴素却直指核心——消费者需要的不是一年一次的集中曝光,而是全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制度性保护。 从更宏观角度看,消费市场健康运行是扩大内需、提振信心的重要基础。若消费者长期处于信息不对称、维权成本高、投诉响应慢的困境中,消费意愿和市场活力必然受影响。推进监管常态化,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

当违法者开始研究监管日历,说明制度建设必须超越时间维度。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315晚会的聚光灯,更需要365天不断档的制度保障。唯有让监管始终有力,才能打破“突击整治—死灰复燃”的循环,真正构建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